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普通高等学校:

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适应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卫生发展和全科医学教育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健康江苏建设,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课题按照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同等对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江苏基层卫生发展和全科医学教育中急需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方向,开展应用对策和理论研究,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健康江苏建设。

二、课题研究领域与资助方向

本次课题招标面向基层卫生与全科医生培养之领域,范围包括江苏基层卫生政策研究、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模式研究、基层卫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研究、全科医生培养模式研究等方面。由课题申请人根据当前我省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实际自行选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此次课题招标将优先资助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项目:

(一)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解决我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有较好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二)在基层卫生发展和全科医师培养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政策和技术问题,研究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可以直接应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研究项目;

(三)能促进学科间渗透,开展多学科融合研究的项目;

(四)对基层卫生体系建设、管理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类别和研究周期

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拟资助重点项1-2个,研究周期2年,一般项目6-8个,研究周期1年。

四、申报资格

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外高校、医院和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重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1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在研的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研究中心批准立项,研究中心和省教育厅共同给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每项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重大项目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一般项目一次性拨付。

六、课题结项和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要内容,须完成报送领导决策参考的1-2篇重要稿件(5000字以内),1份决策咨询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最终成果必须在北大核心或CSSCI期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并产生一定学术影响。一般项目须完成报送领导决策参考的1篇重要稿件(3000字以内),最终成果必须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在科技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系列论文,并产生一定学术影响。

由研究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同时标注“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字样并附项目名称及批准号。

2.结项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须填报《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鉴定材料。最终成果为已出版或发表的专著、论文或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的,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直接申请结项;最终成果若未正式出版(研究报告及书稿),必须经同行专家鉴定。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并提交由鉴定专家签名的鉴定材料报研究中心审核。

3.有关说明 研究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予以撤项;通过中期检查,但在两年期内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予拨付;通过中期检查,但结项时提交的研究成果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的,予以撤项,追回已拨经费,剩余经费不予拨付。

七、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人认真填报《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装入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上贴《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登记表》(附件3)。报送材料由各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登记表)须与实际提交的纸质材料保持一致,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jsjcwsyj@163.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75日。

联系人:刘红 17805192769                       史卫红 15961981513

  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        编:224005         

附件1: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docx

附件3:2020年度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登记表.docx



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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